法律是否生效协议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3-09-29 作者:舟山律师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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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协议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
3、意思表示真实;
4、离婚协议的其他生效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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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具体如下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尚未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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