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否协商依法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

时间:2023-09-29 作者:舟山律师

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有下列具体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支付经济补偿的数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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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如下: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计算标准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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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能通过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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